「制造精英·法律护航」特辑第6期:一人公司不是“避风港”,当心股东连带买单.

 卷首语Foreword

制造业的稳健发展,

离不开供应链的顺畅运转。

然而,合同纠纷、货款拖欠、质量争议……

如同暗礁,随时可能影响企业航程。


本特辑由上海申伦律师事务所马文斌主任律师团队倾力打造,精选多期真实案 例,专为制造业企业主打造,用故事化普法,拆解制造业合同风险,教你精准操作与防范。我们以专业法律视角,为制造企业筑牢「合同盾牌」!



第六期:

设备采购说好的“进口品牌”,货不对板怎么办?

A市的盛总为完成一个重点工程项目,向F市的供应商订购了一批指定进口品牌的钢材。合同写得清清楚楚,对方也信誓旦旦保证是“原装进口”。可货到后,最终用户一检测,发现这钢材不仅是国产的,而且质量根本不合格。盛总要求退货退款,对方不仅不认,还伪造报关单来蒙混过关。面对这种明目张胆的“偷梁换柱”,盛总的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他该怎么办?


01 法律科普


本案的核心在于合同目的的认定以及根本违约下的合同解除权。合同明确约定钢材为特定进口品牌,盛总的公司采购该品牌钢材,是为了满足最终用户的特定要求。对方公司交付的钢材经检测为假冒产品,且质量不合格,导致盛总的公司无法向最终用户履约,合同目的无法实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四条(对应现如今民法典五百六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对方可以解除合同。法院认定对方公司的行为构成根本违约,支持了盛总的公司解除合同、返还货款并赔偿损失的诉请。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四条(对应现如今民法典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七条(对应现如今民法典五百六十六条):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02 教你操作


制造业企业采购设备或原材料时,“货不对板”是最高发的风险之一。别等到被客户索赔了才后悔,提前做好这几步:


1. 合同条款要“写死”: 除了写品牌、型号,还要把“原产地”(例如“产地:德国”)作为合同的核心条款,甚至单独列出一条“质量与品牌保证条款”,明确约定如货不对板,卖方需承担双倍返还货款等违约责任。

2. 进货时“验明正身”: 要求在送货时一并提供原产地证明、品牌授权书、进口报关单等文件作为合同附件。你可以拿着这些文件去海关、品牌方官网或驻华机构核实真伪。不要等货到了工地再查,要在签收前就“验货”。

3. 发现问题“快刀斩乱麻”: 一旦发现货不对板,立即以书面形式(如律师函、正式邮件)通知卖方,要求其限期更换或退货,并明确告知对方这是根本违约。不要拖,因为“不及时主张权利”可能被认定为默认接受。

03 实力总结


在这起案件中,对方公司不仅提供假冒产品,还试图通过伪造报关单、拖延时间等手法赖账。申伦律所马文斌主任律师团队凭借对《合同法》关于“根本违约”和“合同解除权”条款的精准把握,迅速固定了钢材的检测报告、双方往来函件等核心证据,成功证明对方公司的行为致使盛总的公司无法实现合同目的,法院最终支持了解除合同、退款并赔偿损失的全部诉请。


我们深知,对于制造业企业而言,一个项目因“假货”而停滞,损失的不止是货款,更是商誉和机会。我们的价值,就是帮您守住合同约定的底线。


我们是上海申伦律师事务所,长期致力于为制造业企业提供全流程的法律服务与风控支持。


·深耕制造业: 我们处理的每一个案件,都可能是您明天会面临的合同、货款、质保金或质量纠纷问题。

·海量胜诉案例: 我们拥有覆盖全国各地法院的买卖合同胜诉判决书,实战经验极其丰富。

·不只打官司: 我们不仅帮您打赢官司,更从合同条款到日常对账,帮您构建事前防范体系。


如果您正被拖欠货款、质保金要不回、或遭遇客户以质量问题为由拒付,欢迎联系我们。我们用专业,让您的每一笔应收账款都变成实实在在的现金流!

2026/6/25 17:55:25 shenlun